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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时间:2018-08-30 12:12:32    来源:未知
●创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方式,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

  ●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24家省直部门、单位修订出台《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推出29项突破力度大、竞争力强、含金量高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积极推动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服务周到、便捷高效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不拘一格广纳天下英才,着力畅通引人聚人渠道。创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方式,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超编的,可先使用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创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方式,全职引进到山东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首次进行岗位聘用时,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聘用。同时,鼓励各地、各用人单位通过项目资助、生活资助等方式,柔性引进、灵活使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大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引进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居留等便利。符合条件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可凭《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5至10年、多次入境的R字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在山东省工作的,可申请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

  放权松绑激发人才活力,有效盘活人才存量。改进薪酬管理方式,全职在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高层次人才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工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打通高层次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高层次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特事特办”提供办事便利,更好服务人才创新创业。在科研服务方面向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高层次人才需要借助省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在工商、税收、金融、海关等服务方面向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高层次人才申请工商注册服务时,凭“山东惠才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待遇;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税务部门提供预约、“一对一”个性化咨询服务,可享受纳税绿色通道服务;指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外汇管理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聚焦聚力破解留人关键难题,努力消除人才后顾之忧。强化高层次人才户籍及住房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山东省的,可以选择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支持各地通过新建或购买合适的商品住房作为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等。便利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海外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选择在当地中小学(含幼儿园)就读的,由当地教育部门按规定优先为其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选择国际学校或民办学校的,由当地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入学。加强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设区的市、县(市、区)指定三甲医院预约就诊、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的就医绿色通道服务,用人单位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免费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优质高效提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综合环境。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人才礼遇,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申报国家或省重点人才工程时,享受服务专员“一对一”政策推介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