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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鄢陵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方案

时间:2018-08-24 11:23:24    来源:未知

根据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许昌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许卫人[2018]15号)精神和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鄢陵县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毕业年限等限制。

三、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检验技术等3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体招聘单位详见《2018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根据省医改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等文件精神,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在县监察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县编办、人社局、卫计委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发布招聘方案

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鄢陵县卫计委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及方案,报名者可自行下载《2018年鄢陵县特招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8月1日至8月10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ylwsjzgg@163.com或本人亲自到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院三楼人事科教股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74--7361682。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填写《2018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两张,提供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卫计委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资格审查由鄢陵县人社局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员,领取准考证,以备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组织笔试。8月中旬(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命题、印制试卷、阅卷由许昌市卫计委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时间确定由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委负责。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的需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按实际报名情况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组织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鄢陵县人社局、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六)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签订合同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通过特招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不得擅自改变考试聘用程序、条件和标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对于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情况,也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者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本方案由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释,鄢陵县监察委全程监督。

附件:1、2018年鄢陵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分配表

2、2018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

鄢陵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附件1:2018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分配表.xls

附件2:2018年鄢陵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来源:

http://yl.xuchang.gov.cn/tzgg/20180731/79ba8313-8aed-42ce-9303-12acedced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