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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2023-03-14 16:44:00    来源:未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642人。学院共有6系2部1分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航海分院。学院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近年来,学院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学院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20313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近年来,学院招生量不断增加,学院专业建设不断增强,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增加学院博士人才储备,拟选聘1名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发布信息

在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聘信息,到相关目标单位寻聘。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313日 8:00~2023317日18:00(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材料打包(邮件和压缩包文件命名为“选聘博士+XX号岗+姓名”)发送至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hbjyrsc@126.com,联系电话0311-85835096。

(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个人简历;

2)大学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学院将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

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成面试考核评委会,以面试和专业素质测评的方式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35096、8583506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35029、8583502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对已经确定为选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或报到时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以上情况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

      2.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313日  

 

附件
附件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xls 下载
附件2.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