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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8-08-24 10:36:22    来源:未知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6年第四期)及《关于做好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9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招聘流程及其他条件详见人社厅网页“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6年第四期)”公告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6085.html。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学历证上标注的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4.应聘人员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6年5月5日至5月11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定要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务必准确、完整。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两天内审查完毕。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者,报名通过。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申请两天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明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截止期前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截止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时间:2016年5月13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25日至27日8:00-18:00至西北师范大学人事科(教学9号楼1420室)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7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当天在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成绩。

五、技能测试

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以下16个实践技能性较强的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411002阿拉伯语言文学、411003日语语言文学、411004\411020戏剧与影视学、411005艺术学理论(音乐类方向)、411006音乐学与舞蹈学\艺术学(舞蹈类方向)、411007美术学(书法方向)、411008设计艺术学(环境设计方向)、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411008、羽毛球411010、足球411011、武术方向411012)、411025学前教育学、411026教育技术学、411027新闻与传播、411028音乐与舞蹈学(钢琴方向)。

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操作技能。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

其他无技能测试的12个专业岗位: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29日8:00-12:00。

1.复审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教学9号楼1420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7971991。

2.复审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③本人简历一份。④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⑤报名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和能否在9月底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由所在院校学位主管部门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或不能按时进行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

七、面试

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本科专业技术岗位均需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进入面试人员于5月29日上午至学校人事处(1420室)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可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先体检后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结束后,成绩将于两天内在学校主页公布。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教育厅审核后,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拟聘人员中,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批准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西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31-7971991,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31-7971683。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硕士、本科岗位及条件

2:应届毕业生证明(模版)

西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源:

http://www.nwnu.edu.cn/Article.do?id=4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