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2023年诚聘英才学校主页
       

绍兴文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高等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鲁迅先生曾出任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校长)。1996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建立绍兴文理学院。2000年绍兴卫生学校、上虞师范学校、绍兴市城乡建设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相继并入。2005年学校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拥有本部(风则江、南山)、兰亭、上虞等校区,占地面积2217.73亩,总建筑面积9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8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00.21万册,电子图书约133.52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284.99万册,数据库52个。设有15个二级学院。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万余人。另有独立学院(元培学院)和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全面提升科研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硕士学位点16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8个,省一流学科(B类)6个,工程学、化学、环境科学/生态学3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6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传承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智库、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国际合作研究基地、省科技创新平台(合作)、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各1个。合作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书法基地,与西班牙加泰罗尼亚理工大学合作成立浙江技术转移中心,主动服务区域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曾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1项。近五年,学校教师共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55项,其中国家级科研成果奖5项。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师资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现有教职工1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59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比超过54%。拥有“国际工程地质与环境协会学术终身成就奖(HansCloosMedal)”获得者、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挪威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15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省部级人才34人。有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合作)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坛新秀8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学校领导的独立二级教学研究机构,承担着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和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的教学与管理,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是绍兴市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单位。学院在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培养的2000多名毕业生活跃在党政部门、教育教学等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学界政界精英、中学特级教师和校长。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现有专兼职教师53人(教授15人,副教授23人,讲师15人,博士学位26人)。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教职工人数41人,专任教师35人(教授8人,副教授12人,讲师15人,博士学位24人)。

学院拥有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暨重点资助培养人员1人、第二三层次各1人,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浙江省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1人,绍兴市教育功臣1人,“鉴湖学者”讲座教授1人。省级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2个,浙江省高校一流课程1门,并聘有一批政界学者和中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为客座教授。

学院建有教学实训中心,涵盖虚拟情景实训室、智慧教室、微格教室、研讨教室、翻转课堂实训室、师范生素质拓展实训室、考研考编自习室、研究生实训室、学术报告厅、图书资料室等设施,顺应师范生教学技能和信息素养培养要求。

一、招聘待遇与考核标准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万元)

年薪(万元)

平台建设费(万元)

文科

理科

工科

A类(国家级顶尖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面议

100-160

面议

C类(省级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200-28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3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30万元)

60-90

50

90

150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万元)

校内聘岗

科研启动费(万元)

文科

理科

工科

D类

180-20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5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5万元)

不低于校聘三级岗

10

15

20

E1类
(优秀博士)

110-15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0万元)

不低于校聘六级岗

6

8

10

E2类
(博士)

100-11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0万元)

不低于校聘七级岗

注:

1.高水平团队、特需人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2.购房补贴、平台建设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另定;
3.以上待遇个人所得税自理。

人文社科类人才分类说明:

A类人才(国家级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美英德法日加澳等发达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不含青年拔尖项目);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C类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优青基金获得者。

2.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

4.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高校教学名师;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卫生领军人才。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科带头人。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正刊上发表论文;

(2)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经费500万元及以上);

(4)立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重大招标项目。

D类: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两项条件。

(1)近五年立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地区基金,理工科同时不包括青年基金)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且人文社科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理工医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6篇(其中理科类人才须在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5篇)、艺术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2)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3)学术水平达到校内二级岗的水平。

E1类: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二项条件中一项;超过35周岁的应符合第一项条件。

(1)近五年立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且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SSCI论文1篇;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E2类:国内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海外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超过35周岁的国内博士和年龄超过40周岁的海外博士,一般应符合第一项条件。

(1)近五年立项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D类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分类标准

教学业绩合格及以上,教学与科研业绩须满足下列4项中的2项: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3篇;

3.以第一完成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或以第一完成者获得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主办的五年一次大赛的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以第一完成者获得省文化厅、省美协(含中国美协各艺委会)等主办展览的金奖(一等奖)1项;

4.以团队负责人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以上。

备注:

1.进校五年内,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中期考核合格,发放中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5万;

2.中期考核合格后至聘期结束,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聘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5万;

3.考核标准中所列各类业绩成果均须以绍兴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

4.以通讯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本人指导的我校学生;1本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第一作者)按1篇一级期刊论文计(仅计1次);

5.教学与科研业绩类(级)别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认定;

6.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

E类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分类标准

教学业绩合格及以上,教学与科研业绩须满足下列3项中的2项: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

2.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SSCI、EI、A&HCI收录期刊论文3篇;

3.以团队负责人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以上。

备注:

1.进校五年内,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中期考核合格,发放中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0万;

2.中期考核合格后至聘期结束,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聘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0万;

3.考核标准中所列各类业绩成果均须以绍兴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

4.以通讯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本人指导的我校学生;1本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第一作者)按1篇一级期刊论文计(仅计1次);

5.教学与科研业绩类(级)别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认定;

6.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引进计划

 

一级学科

学科方向名称

人才层次需求

所需专业/研究方向

人数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学科带头人(C类及以上人才)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中共党史
国际政治

8

方向负责人(一般指C类及以上人才)

 

学术骨干(一般指正高)

优秀博士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学科带头人(C类及以上人才)

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6

方向负责人(一般指C类及以上人才)

学术骨干(一般指正高)

优秀博士

思想政治教育

学科带头人(C类及以上人才)

思想政治教育

6

方向负责人(一般指C类及以上人才)

学术骨干(一般指正高)

优秀博士

说明:D、E1、E2类人才有年龄限制要求

三、人才引进联系方式

待遇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42389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赵老师

学院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南山校区12号楼

学院网址:http://fxy.usx.edu.cn/

学院办公室电话:0575-88341785

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潘老师

邮箱:pxy8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