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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诚聘英才

时间:2021-05-28 15:42:19    来源:未知

绍兴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区内,占地198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富有江南特色。

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工商管理、物理学、数学、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学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建筑与土木工程、艺术、教育、会计、临床医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6个硕士学位点,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土木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等6个省一流学科(B类),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有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书法)传承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平台(合作)1个,建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等。

学校开设63个本科专业,涵盖九大学科门类,拥有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纺织工程等3个国家特色专业,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小学教育、纺织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0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省优势专业2个、省新兴特色(建设)专业7个等,学校下设16个二级学院和1家直属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00人。目前,学校正在全面推进内涵式发展和应用型建设,努力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为适应学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现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直属学校领导的独立二级教学研究机构,承担着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和学科教学(思想政治)专业硕士的教学与管理,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是绍兴市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单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现有专兼职教师54人(教授16人,副教授22人,讲师16人,博士学位29人)。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教职工人数42人,其中专任教师36人(教授8人,副教授12人,讲师16人,博士学位24人)。

学院拥有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暨重点资助培养人员1人、第二三层次各1人,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浙江省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1人,绍兴市教育功臣1人,“鉴湖学者”讲座教授1人。省级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省级中学学科带头人1人,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2个,浙江省高校一流课程1门,并聘有一批政界学者和中学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为客座教授。学院独立设置以来,学院教师已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教材1部,在国家级刊物及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转载或摘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30余项,获省级、厅市级成果奖各10余项。

 

一、招聘待遇与考核标准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万元)

年薪(万元)

平台建设费(万元)

文科

理科

工科

A类(国家级顶尖人才)

面议

面议

面议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面议

100-160

面议

C类(省级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200-28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3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30万元)

60-90

50

90

150

人才层次

购房补贴(万元)

校内聘岗

科研启动费(万元)

文科

理科

工科

D类

180-20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5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5万元)

不低于校聘三级岗

10

15

20

E1类

(优秀博士)

110-15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0万元)

不低于校聘六级岗

6

8

10

E2类

(博士)

100-110(其中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20万元,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20万元)

不低于校聘七级岗

注:1.高水平团队、特需人才,待遇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2.购房补贴、平台建设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另定;

3.以上待遇个人所得税自理。

 

 

人文社科类人才分类说明:

A类人才(国家级顶尖人才)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重要奖项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省“鲲鹏计划”入选者。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美英德法日加澳等发达国家院士。

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不含青年拔尖项目);国家级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长江学者(不含青年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

2.意大利、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任。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浙江科技大奖获得者。

 

C类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1.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项目入选者、国家级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优青基金获得者。

2.省“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省级引才计划入选者;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

4.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高校教学名师;国家卫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卫生领军人才。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科带头人。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正刊上发表论文;

(2)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经费500万元及以上);

(4)立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重大招标项目。

 

D类: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两项条件。

(1)近五年立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地区基金,理工科同时不包括青年基金)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且人文社科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理工医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或SCI、EI收录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6篇(其中理科类人才须在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发表论文5篇)、艺术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2)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3)学术水平达到校内二级岗的水平。

 

E1类: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二项条件中一项;超过35周岁的应符合第一项条件。

(1)近五年立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且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论文1篇或SSCI论文1篇;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3篇。

 

E2类:国内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海外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年龄超过35周岁的国内博士和年龄超过40周岁的海外博士,一般应符合第一项条件。

(1)近五年立项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D类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分类标准

教学业绩合格及以上,教学与科研业绩须满足下列4项中的2项: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2.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EI、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3篇;

3.以第一完成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或以第一完成者获得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主办的五年一次大赛的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以第一完成者获得省文化厅、省美协(含中国美协各艺委会)等主办展览的金奖(一等奖)1项;

4.以团队负责人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银奖以上。

 

备注:

1.进校五年内,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中期考核合格,发放中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5万;

2.中期考核合格后至聘期结束,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聘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5万;

3.考核标准中所列各类业绩成果均须以绍兴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

4.以通讯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本人指导的我校学生;1本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第一作者)按1篇一级期刊论文计(仅计1次);

5.教学与科研业绩类(级)别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认定;

6.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

 

E类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分类标准

教学业绩合格及以上,教学与科研业绩须满足下列3项中的2项: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

2.以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发表一级期刊或SCI、SSCI、EI、A&HCI收录期刊论文3篇;

3.以团队负责人指导学生获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以上。

 

备注:

1.进校五年内,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中期考核合格,发放中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0万;

2.中期考核合格后至聘期结束,满足上述各类分类考核标准,即期满考核合格,发放聘期考核合格后的购房补贴20万;

3.考核标准中所列各类业绩成果均须以绍兴文理学院为第一单位;

4.以通讯作者发表的期刊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本人指导的我校学生;1本一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第一作者)按1篇一级期刊论文计(仅计1次);

5.教学与科研业绩类(级)别由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认定;

6.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认定。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引进计划

 

招聘学科、专业

学历、职称

人数

备注

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或教授

3

D、E1、E2类

人才有年龄要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博士或教授

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博士或教授

2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博士或教授

1

 

 

 

三、人才引进联系方式

待遇政策咨询电话:0575-88342389

学校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

学院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南山校区12号楼

学院网址:http://fxy.usx.edu.cn/

学院办公室电话:0575-88341785

学院办公室联系人:潘老师

邮箱:pxy85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