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省级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科研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在长输管道腐蚀与防护方面的检验检测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要求及省人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相关通知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招聘腐蚀与防护专业(方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山西省锅检院”)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也是省科技厅公布的科研机构之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承担全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19年8月20日-2019年9月30日
招聘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6号山西省锅检院10楼人事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2017、2018、2019年毕业于国(境)外重点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重点院校为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的前200名学校)。
3.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划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8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时所需资料:《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在校学籍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省锅检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主要公告以下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招聘岗位及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三)招聘方式
专项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时成立考核组,由5名专家组成,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业务潜能等综合评判,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山西省锅检院网站予以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达5人的,直接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由专家组出题。
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考核时间:根据工作进度确定予以公告
考核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6号山西省锅检院13楼会议室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山西省锅检院组织考生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单位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山西省锅检院成立招聘单位考察小组,不少于2人,对拟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招聘单位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呈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专项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锅检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专项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由省锅检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孙晓蕾
咨询电话:0351—7342759/18903466825
监督电话:0351—7338580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06号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
1.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2019年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2.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