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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0年诚聘优秀人才公告

时间:2020-07-08 09:33:00    来源:未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安徽师范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转设工作。学院现有10个系,54个本科专业,在校生9726人。办学十多年来,学院充分依托安徽师范大学师资、学科、管理、品牌等方面的优势,紧紧围绕“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的建设目标,规范教学、严格管理、优质服务,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因学院发展需要,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从事教科研及管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1.公共英语、思政课教学岗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77日以后出生)。有高校工作经历或教学科研成果突出的应聘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77日以后出生)。
 2.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管理岗及专职辅导员岗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77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者;

4.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协议者;

5.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学院将以合同制方式予以聘用(非事业单位编制)。

(二)学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三)聘用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员工资和津贴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拟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者,待遇面议。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从即日起至2020720日,应聘者按照学院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发送个人简历(须附个人近期证件照)、简明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尺寸为A4,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到院人事处邮箱:wjxyrsc@163.com。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院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院参加应聘人员请务必根据学院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证书、证明等)到学院现场验证。主要包括:(1)身份证;(2)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院系盖章的按时取得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4)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者,同时须提供: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院系盖章)或聘书;(6)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四)考核方式。招聘考核分为面试、专业素养考核等环节。学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及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采取线下或线上考核方式,具体考核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对于拟聘人员,须按时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有关费用自理。同时,学院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六)公示签约

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合格的拟聘人员,学院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五、特别提示

(一)2020年最终拟聘人员为应届硕士研究生者须在20208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应届博士研究生者须在202012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再接收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院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院人事处方老师联系,电话:05535771528(工作日)。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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